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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填语录
2011-01-02
新年第一天跟xyy同学通话的结果,她居然记录每次跟我电话的概要!
没想到我说起话来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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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填语录 (2011-01-01)
快乐来自于自己的内心,而不是只是工作、房子、车子。那些东西追到手后,还会是有很多不快乐的。
文学作品中,最好看的是从微不足道到飞黄腾达,到达飞黄腾达后就不好看了,人们要看的是怎样走出来的那一步。
悲剧触到人的本质,长时间的苦苦的经历中看到希望,那些回忆是没有办法磨灭的。
沉淀下来的东西不是风一吹就能吹走的。大部分人的生活顺风顺水,没有太难。走过顺境,谁都会,走过逆境的才可能成为伟人。关键的是逆风逆水怎么走。
生活的常态就是挣扎、磨练、斗争、不如意的感觉,所以没有必要为此过于难过、悲伤。困难是常态,躲不过,还不如去面对它。
现实是残酷而又美好的,有时又好像不真实。对未来的幻想并没有消磨掉。
挫折的阶段过来了,就是日后炫耀的资本,再回头看就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大部分人没有思想,不去思考,不去利用自己的思想,只能被牵着鼻子走。
小部分人是独立思考的人,他们看到的更多,体会到的更多,想控制大部分人思考的能力。
需要思考的是怎样才能不浪费自己的经历和激情,把它变成一种资源。
积累----只要积累,积累的就会越来越大,终有一天会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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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恶狠狠的观望态度
2010-11-13
自从我离开Logan,就一直处在一种无家可归的状态下。心理,身体,和博客都是。我的那个风华年代是肯定结束了,却找不到下家发泄我的“思想”。现在不谈“愁绪”,本小姐成熟了。今年真的过得很丰富,年初还看着雪山的时候怎么会料到后来会发生的事情?我开车搬家的时候,是一路搭着帐篷下来的。当然跟那羌塘牛人不能比,不过离开Logan之前和四个男生一起吃饭,他们都一致觉得我很勇敢。一路独驾,也不失为一种特别的经历。绉了游记一篇,不知往哪里去贴。在天涯老地方上贴了一点,反响可以忽略不计。网络就是这样,丝毫不掩盖“猎奇”的性质。一定要新奇古怪,语出惊人,才会红。很显然,美国山区不如墨西哥来得古怪。
博客我其实不排斥,可如今的局势让人沮丧得要命。space没了,wordpress国内好像看不到,sina太吵了,花花绿绿的。博客大巴的那个破审查,上次一篇儿日记,就因为在一个敏感时间写的(跟敏感内容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还没通过呢。没办法,想左右我的思想,不让我说话,没门儿!
于是现在持着恶狠狠的观望态度。本小姐有的是时间磨我想磨的东西。我可以赤裸裸的把自己从一个右撇子憋成左撇子,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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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
2010-08-15
眷恋这种情绪原本不属于我。
92年离开费城的时候,我连头都没有回过。甚至还想着,再也不要回来了。03年在黄山,跟相识两天的驴友在汤口畅谈,告别的时候,也仅仅只是挥了挥手,就笑着转身了。05年离开中国,我开始有点伤感。之后的每一次回国再离开,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概我的细腻思绪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芽的。
明天就要离开Logan了。“最后一天总是想着第一天,那个时候不知道要发生什么,现在知道了。”现在知道了。5年前刚刚进cache valley的那一天似乎还历历在目,后来认识了许多人,看过许多风景。都刻在脑海里,一幕幕的浮现。
羚羊岛上的衬着大盐湖的日落,是那么的火红,北Logan的那一条小路,能俯瞰到整个小镇,哈,曾经在这里看着美景畅谈呢!今天坐在新宿舍区那个屋顶,无法抑制的回想到近两个月前,也是在这里,和人道别。
现在,轮到我了。只可惜没有人陪我,我还真是命苦呢,哈哈!本来打算写信,却不知道是要发给谁才不显得我那么磨机,算了,关了那个博客,好歹还有这里,偷偷的写一篇,纪念在我在Logan从22到27的黄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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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杨冰的未发出的信
2010-01-15
这篇文章写于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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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冰:
最近的实验越做越妖魔化--不知是哪路神仙来给我的细胞施了魔法。但是今天却还挺高兴,因为实验间隙跑来看了一眼msn,你给我留言说,“你还是一点也没有变!”。看到这句话,我马上就笑了。哈哈,想起去年我们又约在“梧桐雨”前见面,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有点懵,哎呀,大都市就是不一样,不过去了伦敦两年,看上去如此的。。。时尚。。。而你,看见我就笑个不停,说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啊,一点都没有变。Logan怎么可以跟London比呢?我在这里读phd,只能算是锻炼身体而已。我现在还偶尔穿大学时代的长袖Tshirt,从身体到心理,除了年纪,啥都还是大学时代的延续。刚才看了你的blog,你居然写你的gold digger八卦。。。实在是。。。让人羡慕又高兴。
咱俩的故事其实挺好笑的。大一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学校还有摄影协会这个东西,于是乎,故意带着“大一新生”的眼神,我混进了摄影协会。没有相机,啥也不懂,就进了“摄协”。摄协并不壮大,非常典型的大学社团,里面有一两个看上去“傲视一切”老生,由于沾了点艺术的边,还有男生留着长头发甩来甩去。只有一个看上去跟我比较相似的人,就是你。我们相谈甚欢,而且都跟摄影无关。我发现了你之后就离开了摄协,虽然我挺喜欢摄影。但是那地方绝对不是我呆的。。。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相机,无法实践。我们之间的联系有一搭没一搭,一直到我大二的时候说要考GRE。聊起来,你说你也要考。。。我马上就相信我们是注定要有“姻缘”的。虽然我们性格也是天差地别。你是那种走在路上也能把鼻子上1000度的眼镜掉到地上并且还踩一脚的人,我到哪里都还算是小心翼翼。那年大二就考G的人还是很少的。我们一起去了新东方,虽然也没见过面。但是“有战友”的感觉真的很棒!后来联系出国,每次我们都约在梧桐雨见面,而且总是你买单。在梧桐雨,我们什么都聊,你的梦想,我的梦想,每次都是淋漓酣畅。
出国之后,我们的联系就更少了。大概是你忙于过自己的小日子吧。你居然说我老是在msn上,一付无所事事的样子。我于是检讨了好久,然后学会在msn上隐身。偶尔见到,还是会谈一些以前的话题,关于人生,未来,想干的事情,一些出离现实的,梦幻的事情。那一次你对我说,“这个世界上要有几个像你这样的人才不会变得很无趣。”我感动了很久。
想来,离开华工以后,我们各自的道路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开始的时候都在念书,但是一个在logan,一个在london,你很快就工作了,听上去很牛的公司,干着听上去很深奥的跟钱有关的工作,平时party不断,开始很女人的打扮自己。而我似乎一辈子都要呆在学校里,还是永远都算不清账,没有什么social,除了仔裤和Tshirt,不知道要穿什么。
--------------这篇文章是差不多一年半以前写的。从来也没有写完过。杨小冰同学自然是从来也没有看到过。她现在仍然在英国工作,很长很长时间没有跟她联系过了。都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结婚。现在的我,如果碰到她,可能不再会跟她谈太多理想了吧,哈哈。这些东西慢慢变成心底的东西,不太需要拿出来张扬。那么,下一次遇到她,会谈些什么呢? -
腊月
2010-01-15
今天居然是腊月了。
游记越写越落俗套,只是不忍心放弃那一段日子,于是一定要记下来。
那日在小黑屋里跟一大学时一面之缘的朋友聊天。他对我说了他的一点点理想和想要做的事情,我惜才,于是想介绍他给我另外一个大我9级的校友认识。在我看来,他俩同为能人,又有相似的目标,何不一聊?
朋友好奇,问我,怎么会认识他?我说,哈,都是看我的文章,blog,bbs校友版上认识的。朋友笑说,你还真是很Web2.0。我也笑。
我就是很喜欢分享。分享自己的感悟,经历,对我,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博客大巴关了又开,却仍然让人没什么安全感。我一直想,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可以靠“分享”来谋生,我一定会义无反顾。虽然现在的我很明白,写东西对我,仅仅是一个爱好。而我需要做的,是好好把自己眼前的路走好。这条路走了20年了,现在是最清晰的时刻,尽管走下去仍然很困难。
也罢也罢。只言片语,纪念blogbus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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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行--2008/7/2
2009-11-06
去见大姐的外教Warren,却非常shock。
好处是,这种经历也还是要有的。坏处是,突然离开了世外桃源,是不是变得世俗了?
那天在Carson city吃饭的时候问了Warren很多问题。眼前的这个人,睿智,经历丰富,曾经非常非常成功。
我问他他觉得是什么因素决定他的成功,
他说:work with and through people.
What's the tip of working with people?
"listening"
他说人的成功不是自己决定的,自己只能决定在机会到来的时候要不要去抓住它。
Do the best of what we have.
There are tons of people who have abilities, but few of them want to use them.
在这些句子里,非常得益。 -
26
2009-06-13
26岁这一天,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去年这个时候的文章了。
也挺好的,简简单单的一天。一如以前的每一天。
最近学会务实。某人说要抑制自己的联想力,仔细想来,其实不无道理。
昨天跟一神游之人聊天,我说我要更关注脚下的路,而不要太在乎未来。他说难道你也放弃了么?
不,我没有放弃。我一直坚持我所坚持的东西,很多时候不能太被“年轻”所压迫。是,年轻就应该要闯。但是只要你有一颗轻松快乐的心,任何时候都可以去闯。
年龄不是催化剂。
25以前,我年轻。
26岁是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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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2009-05-23
写于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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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现在在亚贸对面的当时的武汉军区总医院,那是1983年。余毛毛我无比健康的成长在那时候的华工和城建。我很早就有“校友”这个概念,都是我爸以及他的同学灌输给我的,他们总是对我是初178班,他们是初11班,所以他们是比我大167个班的学长这件事得意洋洋。而我为了当他们的校友,从小就辗转在路上,上学和放学,都需要越过华工和城建之间的若干大鱼塘。中午就偷懒在爷爷奶奶家吃午饭,但是必须无条件接受他们的古典教育。
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这么简单。我十八岁之前基本没出过武汉,除了很小的时候去汉阳动物园,甚至没几次去过汉阳。就算是过年串亲戚,也过不了江,最~远的亲戚在司门口,而司门口一年也就去个一次。其他的时间都在校园里度过,最熟悉的是华工的梧桐,大沟小沟,还有珞珈山和东湖。
唯一的例外是我八岁那年的奇遇记。我只有一次出过武汉,那一次,我来了美国。总是有人强烈质疑我是否记得自己八岁的事情。但是我对上帝发誓,虽然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在我心里却有无比深刻的记忆。我甚至记得那个时候站在学校附近十字路口举着Stop sign带小孩过街的黑人阿姨的发型和我ESOL老师指甲上指甲油的颜色。虽然记忆无比深刻,却又经常让我觉得是幻觉。后来一年一年过去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曾经也到过美国。于是我很少向别人提起那荒谬的旅行,以及这一年发生的许许多多的事情,见过的许许多多的人。
这一年的后遗症是:我的数学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好过。据我妈说,我三年级以前的数学是很好的-_-!!(这个我倒是完全想不起来了),而接受了一年美国的弱智数学教育以后,我再也算不清楚各式各样的数学题,以及钱。
奇妙的是,我却仍然在极度重理轻文的这所中学存活了下来。唱着《相约九八》的那一年,考了加试体育的中考,我不好不坏的进了高中。三年以后,又不好不坏的考了高考,进了我从小就呆在里面的这所大学。那是公元2001年。
我无比清晰的记得,在我高考完没几天,非常轻松的在家里看了中国申奥的直播。那一刻,整个中国都沸腾了,因为2008年要在北京举办奥运会。我天性不喜这种热闹,当时只是在心里想,天啊,2008年,我要几岁了啊?我算术还是一如既往的差,这种消耗脑细胞的问题我尽量回避-_-!!!。但是后来在媒体狂轰滥炸的宣传下,我还是算出来了,2008年,我25岁.
25,对于18岁的我来说,实在是一个太过遥远的年纪。我完全想不出来我25岁会是个什么样子。眼前18岁的这个女孩子,头发蓬松自然卷,喜欢穿超大号的Tshirt,很少很少穿裙子,和现在流行的青春校园小说女主角的清纯模样是天壤之别。但是我却和青春校园小说女主角一样爱憧憬幻想,以为大学生活和小说里一样,有学生演的音乐剧,有学识渊博的老师,当然还有帅男生弹吉他,有更帅的男生喜欢我:)
事实是,大学生活就像一场夏日的暴雨,狂风呼啸下,四年岁月便从我手中流走。也隐约记得大学的第一次舞会,记得揣测不安的骑车在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旁边急驰而过,故作潇洒的挥手打招呼。也记得黑黑白白的BBS,还约了人去爬天堂寨的山。。。但是,剩下的呢?
这场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措手不及,浑身湿透,年轻的皮肤吸满了从天而降的甘洁雨水,却不知道用一支玉瓶接了神水养一支可以留住时间的仙草。
四年以后的我,挥挥手道别了那个生我养我的大园子,终于没有在继附属幼儿园,附小,附中,大学以后,再和我爸当研究生的校友。
斗转星移间,转眼又是三年。22岁的时候我对别人说,我多想停在22岁,永远这个年纪,多好。这是一个最美好却幼稚可笑的心愿。这一年,是2008了,我18岁消耗过的脑细胞也告诉我,这一年,我要25了。
25岁 了,终于离开了家,过着不好不坏,自给自足,无依无靠的日子。我想,即便我不愿意承认也罢,我还是长大了。不论从哪方面看,我都长大了。亲戚们看见我说的 第一句话不再是考试如何,而是有没有男朋友。当年的发小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也有了。更让人觉得惶恐的是,现在做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会影响我一辈子,让人 不得不瞻前顾后,哪像以前那般敢说敢做敢闯敢输。
25岁了,我不再整天的穿大Tshirt,我开始偶尔穿裙子,知道在需要的场合里,要精心打扮过再出现。我开始认识越来越多的人,我不再以孩子的面孔出现在人群面前,在做错了事后发现再也没有了孩子可以用的借口。
25岁了,我仍然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一次恋爱。我甚至开始怀疑我还有没有爱的能力,而对待感情有致命缺陷的我是不是还有被爱的资格呢?是不是当年Jing哥哥给二十岁的我传授了过多早熟的经验以至于我小小年纪就已经看破了红尘?若我曾看破了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我,有没有过哪个不经世的少年在心底怀念过呢?
25岁了,居然还是和18岁一样爱憧憬和幻想,虽然又经历了七年的风雨,内容早已大相径庭。 我不再天真的幻想会遇到帅男生弹吉他,我憧憬有一天我可以看更多的世界。
25岁 了,我觉得我了解自己。我知道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胆子大敢闯,但是却有无数致命的弱点牵绊住我的前进。我爱好新鲜感,却不能坚持;我过分怀疑,缺乏对人的 信任;我独自在美国的日子让我变得似乎越来越强势,等等等等。。。我清楚的知道,这些弱点会极大程度的影响我的生活乃至事业的方方面面。但是,知己知彼, 方能百战不殆,不是么?
25岁了。从22岁挣扎到现在,我想我不应该再介意年龄这个东西。如果一直介意下去,那我28岁怎么办?30岁了要怎么办?我应该认识到一件事,不论多大,我就是我。我在做我的选择,过我的生活。
有智者对我说,Age won't EVER stop your 'juices' from flowing, as long as you tell yourself to RELAX. 也许我应该relax。虽然我到处玩,玩得天昏地暗,但是我永远有心里绷着的那根弦,我总是疲于奔波在我的一个目标和另一个目标之间。大学,不,大二以后,我有过那么真正悠闲的在天台看过夕阳么? 我告诉自己,考完GRE去大别山,我去了大别山;我说考完分子去黄山,我去了黄山;我说把那台测钙仪器整好去西藏,我去了西藏;我说写完proposal就回国,我又回国了;我说考完qualify就去阿根廷,哈,连阿根廷也去过了。
我一直很欣赏我的这种作风,说什么干什么的作风。但是突然的,在这个25岁的关头,我开始有些迷茫。我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呢?我还要回国,我还要去旅行,我还要。。。
瞠目结舌。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做了无数恼人的思辩,我知道我真正要的是什么么?除了我一直宣称的,虚幻的,“看世界”以外,我知道我要如何去走我接下来的25年,再25年么?
也许我应该Relax.
写完这些,我的25岁大概就要来了。是宣言也罢,总结也罢,积在心里很久的话,想说的话,该说的话,都说了。
最后,沿袭和过去的五年一样的习俗,祝我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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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
2009-05-23
写于200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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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时候,我信誓旦旦的跟自己说,要写一篇东西给爷爷。从五年前的九月份起,我每年都会这样信誓旦旦一番,却一直到今天,都无法下笔。爷爷是我祖辈中至亲的一个。儿时的很多回忆,都跟西一区17号一楼的那间屋子有关。我从小学起,每天中午都会去那间爷爷奶奶的屋子吃饭。从小学吃到初中,再吃到高中。一直吃到大学。 西一区17号,那个带花园的一楼里,见证了我的成长,也刻下了爷爷的印记。
六岁的时候,爷爷想要我学钢琴。爷爷有一架珠江牌的钢琴,书架上有很多乐谱,有很多古典CD。据说爷爷还曾经有很多老式唱片,毁于文革。爷爷喜欢音乐,痴狂的喜欢。据说在大学时代,他就是学校合唱团的男低音。而在我的记忆里,爷爷经常听贝多芬的交响,在闲暇的时候,也会自己弹琴。我不记得爷爷说过是在什么时候学的琴了。他并不会太多技巧,弹的只是一些耳熟能详的曲目,比如说圣桑的天鹅,或者贝多芬的小步舞曲。爷爷总是说,音乐是一辈子的修养和爱好。大概是我六岁那年,爷爷想要把这个他享受了一辈子的爱好,介绍给我。那时候,学琴的气氛并不像现在这么浓厚,爷爷找了一个华工里的老师,带我每周去学一次琴。大概那个年纪的孩子,永远都是痛恨学琴的,我也不例外。我害怕见到老师,每次都在爷爷敲门的时候,躲在爷爷背后,犹如上刑场一般。爷爷却想方设法的让我喜欢弹琴,让音乐给生活带来乐趣。于是,他买了一本四手联弹的谱子,挑了一首最简单的,让我跟他一起弹,我弹高声部,主旋律,爷爷弹低音,一如他的男低音,在旁边静静的和。即便如此,可惜的是,我并没有像很多“痛恨学琴”,却最后成为“优秀的音乐工作者”的故事一样。我在我八岁的时候,因为一个正当的借口,退出了学琴的行列。后来爷爷有时候会说,真可惜真可惜,你长大了就懂了。
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不会钢琴了。对音乐的那根神经,却突然的被触动了一般。甚至我也开始听交响,古典,就跟爷爷一样。虽然我并听不太懂,但是我真的发现,这是可以当作一辈子的爱好。浮躁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可以用音乐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开始想要学一个乐器,钢琴是不可能了,于是我学吉他,这个可爱的乐器可以用来唱简单的歌。有时候,我也会想,真可惜,要是以前多学一些就好了。
十一,二岁的时候,我突然爱看书,奶奶有一架子的书,多半是些古书,偶尔有些梁实秋的散文之类的,还有从八十年代起的《文史知识》。我只爱看其中猎奇的部分。爷爷却喜欢跟我讲他以前的故事。他说他大学时,有个好朋友,两个人去游玩,可以你一句,我一句的背出整篇的赤壁赋。于是我也开始看古文,似乎是有些不服输,我背了整篇的隆中对。那个时候,爷爷最爱教我的,就是在有我不认识的字的时候,去翻那四十本的《中华大字典》,他告诉我,任何事情都不能一知半解。
二十四岁,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女孩了。我甚至不敢相信,我居然读到了博士。虽然读到了生物的博士,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更喜欢中国的文字。在我心里,这些方块字已经是融在血液中的一部分了。这些有意义的字之间的排列组合里,有我想要的整个世界。我开始试图读历史,读真正的书。甚至在苦难的做实验,却进展缓慢的时候,想起爷爷在我十岁时送给我的一个刺绣小荷包,上面写着“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不知道爷爷如果还在,看见今天的我,会不会觉得高兴。我接受了爷爷最宝贝的一套圆规,却还是没有学他希望我学的机械。他送给我“走遍美国”当生日礼物,也许是冥冥之中预示着我真的有一天可以走遍美国。爷爷告诉我很多很多道理,却似乎都是在他离开之后,我才开始领悟的。作为他的长孙女,我拥有了他作为爷爷时间最长的爱。他带我放过我们自己做的风筝,他自己用木头做了七巧板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我的童年和我的成长的岁月里,爷爷是不可替代的慈祥,渊博,睿智,严谨,勤奋的象征。
五年前的教师节前,爷爷去世了。有人说,这也许不是巧合。当了一辈子老师,教了无数学生的爷爷,在这样的日子里离开,或许是天意。奶奶后来居然重拾了写诗词的爱好,她总是问我,写得如何,切不切题,应不应景。大部分时候我都是支吾着说好,其实,我读了她那么多诗词,最爱的是这一首她在与爷爷分别后第四天写的《江城子》:
“天上人间两相望,情未了,泪千行。玉宇琼楼怎比小暖房。寝息相逢哀痛中,手难握,口难张。千唤万呼下穹苍,菊花黄,米兰香。窗明几净,共读奋笔乐如常。此恨绵绵无尽期,清瘦影,守情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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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an, Logan
2009-05-23
写于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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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这已经是我来logan的第三个年头了。真是不敢相信呐!同样是用三个年头,我曾经读完了初中,也读完过高中,而大学的三个年头,让我从出了华工连公车都不大会坐的小女孩变成了敢全国乱跑的胆大女生。而在logan,竟也要三年了。
logan的这三年,我成为了一个什么样的我呢?
总是记得ww同学在一篇文章里说,“我时常问自己,过去源自哪里,未来驶向何方,现在的我们为何是今天的模样?”我清晰的记得,那年去西 藏,从川藏线下来,终于到成都的时候,几乎是恍若隔世。从美洲飞到亚洲,从武汉到兰州,到格尔木,到拉萨,到八一,到新都桥。。。到成都的时候,还没进 城,便闻到了四处飘散出的火锅特有的辣香。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二十天内,我也问过身旁的LP,过去源自哪里,未来驶向何方,现在的我们为何是今天的模 样。
现在的我们为何是今天的模样?
来logan那年,其实是我第一次离开家。这么长时间的离开家。爸爸送我到北京,行李都check in之后,我又出来坐在爸爸身边,满脑子的狗狗,东三区,家。我不敢看爸爸,我怕我会哭。也记得刚到logan,是个傍晚,实验室的女博后把我送到我带在 身上的那个地址,便走了。屋子里好像一个人也没有,我看着外面地上的大箱子,手足无措。记忆真是奇怪,我对那个时刻印象最深的,居然是那个时候logan 特有的傍晚干冷空气的味道。以至于后来每到夏天闻到那混着青草味的干冷空气,我似乎都可以回到我刚来logan的那一刻。
后续故事非常的老套,我哭着给家里打电话,一直哭一直哭,只要是一个人的时候,便忍不住红了鼻子。于是,我问自己,原来,我真的这么想离开家吗?
我真的想离开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喜欢“流浪”,“漂泊”,“在路上”这样的一类词汇。也许是小时候唐师曾看多了,也许是摄影杂志看多了,也许是 我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太久了,我想要看世界。大学的时候,我并不那么明白我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我却非常明白,我想要离开。我羡慕那些拥有不平凡经历的 人,我想要改变。哈,这大概是考G的时候,阅读老师告诉我的吧。在新东方的巨无霸教室里,陈虎平在我头上的小电视上说,“人需要用改变来了解自己”。举着 头看那个小电视的我,突然顿悟了一般,原来我只是想要了解我自己。
我的生活真的彻底改变了。开始一个人面对所有问题,面对自己的所有情绪。我自己搬了家;我听不太懂电话,被讨债公司在我身上讨走了原来 住在这间房子里的韩国女生欠的一千多块的信用卡债;还要跟那个有极度洁癖并且神经衰弱的印度室友和平相处。我慢慢学会了在美国这个自己只关心自己的环境 下,每周给家里打电话,给同学打电话,写blog。大概那个时候,只是想每天能说一说中文而已。哈,说得这么可怜,这个景象是不是像“北京人在纽约”里王 启明儿一样啊?
很快的,我还是适应了logan的小镇生活。在穿过墓地上学的时候,挑一条最远,却风景最好的路,只为了欣赏一下那一眼望不到底的山 脉。开始有一些朋友,周末开始四处蹭饭,蹭厨艺都不太精良,都还在摸索过程中的饭。那时候我最爱问人家的一个问题是,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费事的填饱肚子。
很快的,我开始有模有样的生活起来。我买了车,开始带着室友去盐湖城逛mall,也带着室友去canyon里睡在地上看星星。开始在周日 下午去咖啡店喝古怪的饮料。开始跟着实验室里大师兄arian四处hiking。我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于是我开了十五个小时的车(我一直就此四处炫耀) 去Arizona看亮仔,只为了见到儿时的玩伴,为了体会“他乡遇故知”的喜悦。也去东部闲逛过二十天,和hwish去芝加哥,和pipehappy把波 士顿逛了个底朝天,然后坐了美国的长途bus去费城看故居,去纽约,在时代广场等待新年。
我的生活真的彻底改变了。
我不仅仅只是幻想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我想我开始慢慢的得到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前段时间,总是跟小妹妹进行深刻而有意义的对话。庖丁解牛般想 把自己看个清楚。问自己那个古老的问题,我们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这大概是一个永远也不会有答案的问题。我们的结论却是,我们都想要做一个 不平凡的人。
我要做一个不平凡的人。
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这么有野心呢?我开始了解到我的另外一部分。和小时候沉默,害羞,不善言辞的我完全不同的另外一部分。我的野心的那部 分,我想要表达,想要闯,想要经历的那部分。我并不要什么功名利禄,我只是想要一个不平常的生活,一个不仅仅是“过日子”的生活。我不要枉来了这个世上一 次。
月初去San Diego开会,除了学术追星了一小把以外,我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我们同屋三晚,晚晚彻夜长谈。我们的性格就像复数方程里的虚数根和实数根一样处在完全 相反的两个极端,却意外的发现,在心灵的深处,我们居然如此相似。San Diego的黎明之前,我告诉她,也是告诉我自己,要做自己想做的。
要做自己想做的,这样才不会后悔。
我不后悔来了logan,也不后悔呆在了USU三年。虽然我没有像GY师兄那样三年就有两篇Neuron,一篇Nature neurosci,甚至北京的HJ师兄也有了一篇Science。我却大概Phd读完也就只是小文章一两篇吧。虽然我真的一直一直都对自己的名校情结难以 忘怀,我却不后悔来了logan。我在logan遇到了能当我真正意义上mentor的老板。我在logan真正的长大了。我在logan这个安静不浮躁 的地方,开始学会审视自己。
过去源自哪里,未来驶向何方,现在的我们为何是今天的模样?ww说这句话的时候,总觉得有一些迷茫和无奈。我想现在的我是不是今天这个模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会不会像我期望的那样成为下去。我是不是会像巴顿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我应该成为的人。
有首著名的歌叫“New York,New York!”我套用一下,在本该研究离子通道的时候,写了这个“Logan,Logan!”。我想我应该一直问自己这些耗费脑细胞的问题,我想,把自己刨 析出来,留个凭据,今后若落魄,沮丧的时候,自己重读,应该也会重燃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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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记
2009-04-08
长久不写东西会手生,真的是这个道理。自从和国内的幸福生活依依不舍的道别以后,我一直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说些什么。记得在北京机场,和很多人发短信。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大家都让我好好生活。回Logan以后,我一直试图用国内的心态活着,用来抵抗四年都没有好转的寂寞。国内的喧嚣,热闹,朋友间的调 侃,说笑,亲切,只是一瞬间就都退回了梦境。现实生活中,是一成不变的实验,实验室。每天看某人用蓝牙打电话,和某人天天谈论减肥和赘肉,看某人来来去去 也不跟你说话,然后和某人寒暄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唯一让我和这儿的小世界有所关联的事情,是游泳。
也奇怪,我和游泳总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我确定,这是在我给自己取名叫sweetfish之前的事情。
俺 爹娘都是东湖里泡出来的人。俺爹还是文体大队的游泳选手,相册里至今存有很多张在泳池边儿上照的青春无敌照。这样的环境下,我从大概三岁起,就被我爸张罗 到东湖去游泳。不过学游泳需要教游泳的人心狠,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我爸虽然很快就让我“会换气”“会游泳”但是我一直都只能在浅水区横着游来游去,而且 大部分时间,我爸站在不远的地方等我。当然,回家向我妈汇报的时候,总是好消息不断,说娃儿今天又游了多少米。。。这个数字一直在增加,我却永远只是从我 这儿,游到不远的我爸那儿。
事情的转机是,有一年,我爸不在,张罗我到东湖游泳的任务转到了我妈身上。武汉的夏天,火热的太阳下,知了“ 吱啊吱啊”的永远叫个没完。武汉夏天的降温活动,只能是去东湖泡着。那时候我八岁,骑辆小自行车,我妈骑着大自行车,翻过好几个鱼塘,去东湖泡水。我妈让 我下水一看,就知道上我爸当了,我那游泳的架势虽大,却不中用,还是怕得要死,最多横着游到不远处我妈那儿。我妈比较机智果断,马上就让我勾着她的脖子骗 我到了深水区。深水区的确比较好玩,有亭子,梯子,爬上窜下,还能抱着石柱子找上面的螺丝。一直到玩够了,我妈说要回家,我刚勾住她游了一小会儿,她就把 我甩开,说“自己游回去!”。我顿时就傻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哭的时间都没有,求生的欲望让我一个劲的游向岸边,等我被我妈拎起来的时候,发现水 深不过没住小腿肚子。
自救成功以后我终于彻底加入了“会游泳”的行列,我妈改向我爸汇报时炫耀的神情至今难忘。以至于我爸那年在大西洋城,硬是带我下了水,要看我妈的教学成果。那年大西洋的风浪,阴晦的天空,灰色的海,第一次接触的海水,同那满嘴的苦涩一起永远的留在了记忆里。
之 后,我便彻底爱上了游泳。五年级,六年级的时候,中央5套在傍晚时分播一个叫“跟我游”的节目,我总是看完了“跟我游”,马上去游泳池“跟他游”。第一个 暑假在穷折腾中度过,第二个暑假的某一天,终于找到了自由泳的感觉,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学会了所谓的转身啊,跳水啊什么的。连蝶泳都可以扑腾两下。那 时候经常有人问我是不是体育学院的。我总是特得意的说我是自己学的,然后回家向我妈炫耀。
只是有一次我跟我爸一起去游泳的时候,我爸看了看,说,你这个,啊,不太走水,还需要练习啊。
一练,就练了好几年,或者说,练了好几年,也没什么进步。中学的那几年,游泳纯粹就是玩水了,学习紧,次数便越来越少。
转 眼到了大学,知道了bbs以后,游泳的热情瞬间就又被唤醒了。在白云混泳版的日子,毫无疑问是极其开心的。当时的斑竹老K,大猪,wish mm都是极能折腾之人,拉着我们一条龙版聚,每次浩浩荡荡的在英东教学+比赛,再吃饭,完了还K歌。我以游泳社交的习惯,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大四的 时候,做了一件我至今炫耀不已又遗憾不已的事情。那年六月,我跟着泳版的众帅哥们,参加了“武汉国际抢渡长江挑战赛”。说得这么玄乎,其实我们根本没去渡 江。那渡江可是有成绩要求的,除了小O,我们谁都达不到。但是一帮子人却不甘心,了解到挑战赛有“方阵漂江”这个节目,便拜托版上的老师老陈带我们去游了 长江。那次漂江真是无比的激动。在大桥下跳下水的那一刹那,冷冽的江水让我打了一个激灵便奋力的游向江心。从江心往下漂的那段距离,是迄今为止最惬意的泳 程。武昌,汉口,汉阳,包围着我,身体里最豪放的那道闸门被打开,从来没有这样肆无忌惮的爽朗大笑过。后来我一直想找机会横渡长江。无奈我一直到现在也达 不到静水400米7分钟的报名成绩,而野渡,在被我错过一次以后由于太危险被市政府强行禁止了。从此,身为武汉人,想渡一次长江的愿望,不知要被拖到何时 才能实现了。
应该来说,把游泳当锻炼身体,并且持续下来,是来logan以后的事情了。logan的娱乐活动有限,开始那段日子瞎吃又长 胖,就开始游泳。最初以自由泳为主,后来发现各种泳姿轮番上阵似乎对女性身材的塑造更加有利,便开始了各种泳姿的重新学习过程。“跟我游”没有 了,Youtube也挺管用的。现在至少是游得很顺了,不知道我爸看见还会不会觉得我“不走水”。。。
现在我总是声称自己是一个lap swimmer。每周至少去两次,每次游1000米,每年能穿坏两件泳衣。美国的游泳池里总是不乏高手,这让我游泳的动力又增添了不少。几年下来马马虎虎至少还是个样子了。
每次游泳又总是可以看见爸爸妈妈们带着小孩来游泳,爸爸妈妈们的神情,是曾经再熟悉不过的。这个世界好像真的是轮回。当年以孩子的眼光看见的事情,多年之后,再次看见,却突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孩子,而几乎和“爸爸妈妈”同龄。想到这里,眼睛突然就黯淡了下去。。。 -
一路向北
2009-03-16
又是缘起
两千零五年底的时候,我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车。在北美洲山区罗岗小镇修炼灭绝的那几年,这辆车经常带着郁闷的我在91号向北的公路上驰骋。后来大概是从朋友的大吉普上听来“一路向北”这首歌。在91号公路上一骑绝尘时,耳边环绕着发音不清的周杰伦,所有烦恼都可以抛在脑后。
两千零八年底,我不管不顾的又回到了中国。在首义园小吃摊旁等“四季美”汤包的时候,旁边一位朋友问我有没有意向去漠河。顿时,关于“漠河”的记忆,翻江倒海的涌进了我的大脑。那是中学地理课本上一个无法回避的关于“北”的地理坐标。以至于后来发现我和这位朋友档期不合的时候,我已经被调动起来的背包情绪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压制住了。几乎是第二天,我就在我的blog上看见“笨笨”召唤我去漠河去朝“北”的圣。天下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我想不过如此。和她的档期倒是一拍即合,我俩一致表示,在“最冷的时候去中国最冷的地方”这个想法,是无比的浪漫和充满新意。于是,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装备,行程,很快就全部搞定。公元两千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和笨笨一人一只50升的大包,上路了。
关里关外
话说以前对东北的印象仅来源于“铁岭人大姐”和“赵本山小品”。东北和东北人这些概念,在我脑子里,都非常的抽象。对“山海关”的印象更是仅仅停留在中学课文里对“好一座雄关”的描述上。
我们说“东北”,东北人自己,却只说“北方”或者“关外”。提到关外,不得不想起“闯关东”来。当年闯关东,指的是清民时期,流民“担担提篮,或东出榆关 (即山海关),或北渡渤海”,不顾身家性命,多方冒险“闯关”,去东北这个“龙兴之地”谋生。闯关东因此成为很多人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颇有一点现在“下底注”,放手一搏的豪迈感觉。到了民国时期,东北更已经是中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了。其富裕和强大,让其他地区敬畏。
中国最雄赳赳的鸡头,对于我这个最北只到过北京的人来说,是神秘而充满未知的。现在的东北,仍然是从前的黑山白水,却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关外了。庆幸的是,东北人,却还是如印象中的那般豪爽热情和富有幽默感。
我们的第一站当然是哈尔滨。几乎从落地开始,我们就开始感受到强烈的culture shock。第一个拉我们的“的姐”就硬是要分享她的“东北爆米花”给我们吃。给我们抓了一把又一把。用我南方人的思维,甚至会有点怀疑是否有毒。。。而有时候跟东北人的交流,更是让我们不知所措。比方说,问汽车站里“问讯处”的制服大哥,去亚布力到底是坐火车好还是汽车好?结果大哥说,你要问我,我肯定坐火车,我看见汽车就烦,你要问开火车的,他肯定想做汽车。。。
而在亚布力的遭遇,几乎颠覆了从小我妈对我关于识别“好人坏人”的教育。话说我们从雪乡搭着早上5点一刻的班车辗转牡丹江,最后到亚布力的时候,已经有点筋疲力尽了。下车看见车站旁有很多小旅馆。我们一看表,虽然大下午的,不过根据经验,马上也就要天黑了,还是赶快打尖儿住店比较好,看着车站附近比较顺眼的一家,就走了进去。
接待我们的,是一对儿中年夫妇。大姐热情的招呼我们进屋。带我们看了房间,还问我们是不是来亚布力滑雪的。我们谨慎的说是,大姐开始说她弟在雪场工作,你们去可以便宜点,还可以让他捎你们去雪场,不按打车价,只按班车价格。后来又说,你们就住这儿吧,我给你们便宜点儿,你看我也面善。。。
我和笨笨也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特别是笨笨同学,当年就不是等闲之辈,如今的身手和当年更是早就不能同日而语。我们和那位大姐周旋了一阵子,最后还是决定住这儿了。大姐实在是太热情了,让人难以拒绝。而且就一晚上,凑合凑合也就算了。不过我心里却一直有不太妙的预感。这几乎就是我妈小时候给我讲的“坏人骗小孩儿”的故事一模一样。一个正常的结局一定是,在最后。。。财色两空。。。
第二天的经历,在随后在东北的旅行里,一直被我和笨笨赞叹着。那位大姐许诺过我们的话,真的是一句都没有假。我们搭着顺风车去了雪场,租了便宜的雪具,最后,那位大哥看我们赶不上回去的班车,还送我们到一半,到处拦车。。。而那个旅馆里,大姐已经帮我们买好了不易买到的回哈尔滨的火车票。
那天是平安夜。下午夜色将近的时候亚布力下了一场漫天飞舞的大雪。我坐在亚布力的火车站里,看着这雪花,感慨万千。。。
关外人看见关里人,总是一副你们“南方人”不习惯我们北方,不懂我们北方人的样子。在他们的眼里,只要进了关,就是南方了。我这个“南方人”,这次切切实实的被感动了一把。南方人的斤斤计较,小心眼儿,在东北,完完全全是“小人之心”,是不可以拿来“度君子之腹”的。
关里,关外。南方,北方。
在中国旅行的一个特点,是可以体会到文化的差异性。而一个国家内的文化差异如此之大,即便是我这样一个还算是游历过一些地方的人,都惊叹不已。能看到文化差异,才算作是旅行。这么说来,在美国开车四处逛国家公园的旅游,虽然景色也算是大气优美,却只能算是兜风了。从一个雪乡到另一个雪乡
我对雪,其实是不太稀奇的,毕竟犹他那旮瘩也号称“the greatest snow on earth”。刚从一个下雪的地方回来,竟又要去雪乡,实在是逆向思维到了底。我看我这个武汉人,这辈子对雪,已经有无法割舍的情怀了。
雪乡这个概念是最近几年才弄出来的,主要是当地人民发展旅游业的结果。说雪乡,其实很没亲切感,说“林海雪原”,就都知道了吧!雪乡所在的双峰林场,正儿八经就是当初少剑波战斗的地方。我们去雪乡,用了一个比较极端的方式,穿越。
当然,说是穿越,也就是一个中等长度的hiking。特别的是,这个hiking是爬了一座雪山。并且,特别的冷。。。。。。
穿 越是从东升林场开始的。到哈尔滨的第二天,我们和临时拼凑起来的其他7人一起拼了一辆车去了东升林场。东升林场和双峰林场分别在羊草山的两面。初到东升, 其实略微有些失望。这里的雪仅仅只是有雪而已,没什么气势。倒是那天晚上,结识了同住一家农家旅舍的一大群朋友。大家围着大桌大碗吃饭,大口喝酒,各自大 聊自己曾经的旅行。虽然东北的夜晚来得是如此的早,虽然都是南方人的我们第一次到这么冷的地方来,大家坐在无比温暖的小屋里,感受到的,却满是带着东北味 儿的热情和遇到志同道合者的乐趣。
第二天的hiking,才慢慢见识了中国的雪乡。雪越来越厚,蜿蜒的上山路,并不是很好走。可是我们却 都很兴奋。雪就像无数个精灵,飘洒在山头。和logan比起来,这里是更冷了。头发,眉毛,睫毛,但凡露出来的毛发,全都由于呼吸出的热气迅速遇冷而结了 霜。在哈尔滨买的“狗皮帽子”,终于发挥了作用,笨笨在后来的明信片上大肆广告说,“原来耳朵不会冻掉哇”!(哈哈,我们来之前曾经有无数人讲了关于“在 东北耳朵一拍就掉了,你要马上把耳朵捡起来去医院缝”的故事。)
羊草山上的风,是刺骨的冷。手指头完全不可以离开手套。就算是5秒钟,摁 个快门,也会马上变得麻木而丧失知觉。在山顶的时候,看着那熟悉的白色,突然很想滑雪。想,如果我把我的ski背来,现在是不是有些“warren miller”电影的豪迈了啊?找雪,滑雪,到世界的不同角落,看当地人是怎样享受这白色的精灵。。。滑雪是上瘾的。或者说,穿越自然的感觉,是上瘾的。 穿上雪橇,从山上疾驰而下的那一瞬间,战胜了自然,又和自然融在了一起。下山的路,我一路都在想象我如果穿上雪橇,会怎样穿梭在这林海里。。。我和笨笨飞 速的走到了雪乡,整个穿越只是花了四个半小时。
于是到雪乡的时候,才刚刚一点半。我惊奇的看到了雪乡的滑雪道。于是我极力怂恿沈笨笨跟我 去滑雪。我们每人吃了一个雪乡冻成冰的冰糖葫芦以后就又上路了。雪乡的雪,真的很好。即便是放在logan,也算是不错的雪。雪具很差劲,拉我们上山的 “lift”很简陋。不过我却还是重温了一把雪上playground的快乐。
那天晚上,一起穿越的11条好汉,在一起吃了一顿暖暖的“大餐”。沈笨笨在桌上指点江山,向大家传授滑雪进阶独门秘笈。才仅仅是两个小时,沈笨笨俨然已经是滑雪高手了哇!
从一个雪乡,到另一个雪乡,虽然都是一样的雪,但是我睡过了东北人的大炕,吃过了东北的酸菜,见到了众多驴们,甚至翻越了一座小小的雪山。我在日记上写,我终于开始体会到,“雪乡”和“雪乡”的不同了。又辗转回哈尔滨的那天,正好是平安夜。那天晚上在“露西亚”吃了俄罗斯菜,在中央大街的某酒吧喝“哈啤”过平安夜。沈笨笨为我借来酒吧驻唱的吉他,我对着朋友们,唱了一首歌。过去几年的平安夜里,即便是和老同学在boston的高楼上一起看璀璨的城市夜景,也难逃离“寂寞”的心境。这一次的平安夜,却可以难得的放声大笑。和旅行时熟络起来的朋友一起,是最放松,也是最自然的。
哈尔滨的平安夜,是不是也算斑斓?
圣诞节那天,我们告别了哈尔滨启程去漠河。晚上在火车站,沈笨笨再次发挥了她强大的交际能力,瞬间就纠集到了6个同样一人一个大包的驴。我们约定一起去漠河找北。
20个 小时的火车,从哈尔滨到大庆到齐齐哈尔,再到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到了漠河县,又连夜搭车去北极村,这个地图上还仅仅是“北乡”的地方。北极村,就基本是 中国最北的一个村庄了。进屋的时候,身后的冷气白气跟着我们嗖嗖嗖的往里灌,回头一看,就好像是从冰库里走出来。农舍的老汉告诉我们,村子的北边就是黑龙 江,过了黑龙江就是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了!晚上睡在热炕上,三个人都被热得面颊通红。我们彼此看着,相视而笑,冬天被热得浑身冒汗,喘不过气来,居然是在全 国最冷的地方~,哈哈~~~
第二天,我们看了8点 半才来的日出,去看了最北的哨所,最北的邮局,还在黑龙江边找到了最北的厕所。。。走到黑龙江上,有当地人在江面打洞捕鱼,而对面就是俄罗斯的山脉了。山 脉并不高,却层层叠叠,更远的江边,甚至有一个俄罗斯的小村庄,同样的炊烟袅袅。这个最北的地方实在是太冷了。不动的时候,手和脚就马上冻得僵硬起来。太 阳很大,照在大片的白雪上很动人,却不敢看太久。怕这刺骨的风会把脸给吹掉,怕手脚冻得挪不开步子回不到大炕上了,怕看得太多,就会想要越过这条白龙,到 山那边去了。黑龙江的冰面上,我们的脚印艰难的延伸着。这辈子,我还有没有机会去更北的地方呢?
一路向北,我们来到了漠河。却突然发现,这并不是最北的地方。咫尺之外,就有山脉,山脉之外,还有山脉。山脉再之外,是什么??突然觉得,这是不是好像生活。期待过,努力过,实现的那一刻,却有了新的期待。漠河曾经遥不可及,当我踩在这块土地上时,却已经不满足于脚下了。
但不论如何,我们应该一路向北。只要一直在朝北的路上,便会有风景更替。便会到达自己从未到达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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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2009-03-06
写于2007年6月11日,贴于mitbbs上。好像是我第一篇上全站置顶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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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楚天都市报为名,和楚天都市报却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前两天Logan下了一场山区少
见的雨。下得淅淅沥沥,甚至山上开始飘飘渺渺,最后竟是一片白。不知道为什么,美
国人都不喜欢打伞,那么大的雨,却就那么淋着,任凭全身湿透,也是毫不在乎。
我却不愿意,我太阳伞可以不打,雨伞是一定要撑的。于是我找出了那把有些蒙灰的伞
,哗的在屋檐下撑开,头顶上赫然五个大字,“楚天都市报”。
我噗啊的笑了。在美国山区撑着印有楚天都市报的天堂伞,多少有些时空错乱的感觉。
在雨中走着,心里却不由得想起了华工的那个大园子,下课的时候如果正好碰见下雨,
可以看见一大片一大片的楚天都市报。。。那个壮观啊。。。孤陋寡闻的老美肯定没见
过。
武汉让人有些憎恨,却最后印象深刻的便是她的天气。春末夏初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
时间,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这段时间,却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梅雨季节。名气浪漫
,天气却并不浪漫。空气潮湿,衣服挂在厕所的绳子上老也干不了,似乎所有东西都开
始发霉。食堂的地,永远都是黑乎乎的泥浆子,好几次都几乎要滑倒。那个时候,出门
一定不能忘记带的东西,就是伞。保不准什么时候那湿漉漉的天就又会开始飘雨,街上
就总会看见偷懒的同学,仓惶逃窜。后来我偶尔会想,哈,我当初是不是应该不带伞,
下课了就在教学楼门口望着雨呢?是不是会有男孩子从天而降的来救我?
这种事情,当然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我会把伞从梅雨季节,一直带到天空开始放晴,
然后晴到街上又开始飘着花花绿绿的天堂伞,这一回是女孩子的太阳伞了。适应武汉的
天气,一定要有武装。这免费的楚天都市报伞,真是不错的deal。
武汉的天气,极端得让人发疯。冬天的冷雨,夏天的闷热。秋天的清爽转瞬即逝,春天
还有梧桐那恼人的“毛毛”,让人阿嚏阿嚏个不停。
离开武汉,来到了这个清爽的山区,却发现自己爱上了武汉那极端的天气。偶尔有那么
一两天下雨,深吸一口潮湿的空气,就好像又回到了江城,回到了华工,回到了自己的
年少青衣寒的岁月。 -
人生的第一支玫瑰
2009-03-06
写于2007年9月30日。那阵子好像天天怀旧。。。--------------------------------------------------------------------不知道有多少女生记得自己收到的第一支玫瑰。我是记得很清楚的,因为非常不幸的,那第一支玫瑰,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支。整件事情的开始,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彼时我刚刚从第一次并不太愉快的美国之行回来。约莫那时候中国刚开始接受改革浪潮的冲击不久,大家都还不像现在这样紧跟时代步伐。刚刚周游了美国的我,估计多多少少带点与众不同的洋鬼子气息,而且美国的牛奶鸡蛋吃起来果然比中国的有力,才仅仅是分别了一年,我就比大多数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看起来要“成熟”许多了。四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换了个同桌。我小时候一直是腼腆的女生,性格收敛,不容易和任何人起冲突。我那个新换的同桌,却似乎是调皮捣蛋的典型,和所有女生都处不来。于是老师使出了杀手锏,让他跟我坐。小学时期的男女生,大多都有点不共戴天的仇恨。我和他也不例外。虽然我如此容易相处,他还是偶尔把我弄得回家在妈妈的怀里嚎啕大哭。我却也并不太记仇,那一阵子过去了,我和他竟然偶尔也能成为亲密战友。有时候数学测验,还偷偷的对个答案什么的。最后一个应用题做不出来的时候,也会偷偷的你帮帮我,我帮帮你。渐渐的,我真的不那么讨厌他了。毕竟这个满头卷发的男生,挺有趣,也挺帅。诡异的事情,也是和数学有关。那是一次数学课上。那阵子学校附近开始有一些小小的精品店或者小亭子,里面会卖一些古怪的小玩意儿,比如说手铐样的钥匙链。那一次数学课,上得惊心动魄。刚从美国回来,我的数学可谓是一塌糊涂,我不在的那一年,我亲爱的同学们,被四则运算折磨了个你死我活。我呢,却仍然停留在乘法口诀表的阶段,啥也算不清楚。一直到现在,本人的算术还是差得可以,钱是无论如何也算不清的。数学烂,我当然要好好听讲。这时候,精彩的部分来了,我旁边的他悄悄的说,要我把手拿来。我没工夫搭理他,想他也不会干出什么来,就乖乖就范了。等我再一次注意到我的手的时候,他已经用他的手铐钥匙链把我的手指拷住了。更要命的是,他的钥匙弄丢了,他越想把手铐弄开,却适得其反的越来越紧。到最后我的那跟指头已经开始变得瘀青,肿胀,让我联想到“截肢”之类恐怖的词汇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开始小声的抽泣起来。当抽泣的声音抑制不住的越来越大的时候,终于引起了数学老师的注意。直到惊动了安排我跟他坐的班主任,带着我找到一个锁匠,才终于化解了这次危机。事情的后续,是那一周我们班的周记临时改成了“论上课不能玩同桌的手”之类可笑的题目。所有同学都就这件事在周末抓耳挠腮的长篇大论了一番。我却害羞得都不敢把这件事告诉我爹娘。后来,青春期的第一缕躁动,大概真的来到了。我开始察觉到他总是创造机会想和我在一起。大扫除的时候,他会千方百计的和我分成一组,和我一起“ 擦墙”(我从来没弄明白擦墙的意义),然后我把他的绰号用水写在墙上,他假装生气的表情下,洋溢着无法形容的满足和高兴。或者他会故意来我家附近找另一个同学玩,最后却end up with指派那个同学来我家楼下叫我一起打羽毛球。当然,其实这都是我后来发现的。事情的高潮是,六年级还是初一那年,我收到我平生最“特别”的一份生日礼物,一只玫瑰,一只“斑马牌”的黄色记号笔,一个精致的小玻璃杯,上面写着。。。“我喜欢你”。我顿时完全不知所措,后来回家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我妈。非常意外的,我妈却也只是淡淡的笑,然后把那只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我的房间,一直到它完全枯萎。高潮过后,必然会是如水的平静。“流言猛于虎”。我大概是很早就切身体会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初中的绯闻,像光速一样传播。我和他,当然也不能幸免。更可悲的是,我们都是胆小,害怕“绯闻”的那一类,于是,似乎是初一一次大考过后拥挤的走廊里,他意外的看到我,喊过我的名字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讲过任何话了。甚至于,后来在绯闻愈演愈烈的时候,他在还离我很远的时候看到我,都会撒腿跑掉。就这样,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也再没有跟他有过任何的交集。那时候,我又胖又丑,不会打扮,不出众,在其他光鲜的女生面前,沉默得有如那只丑丑的小鸭子。而他,在经历了他的青春期后,愈发的帅气,在排球场上会像真正的排球运动员那样大力扣球,那球看起来犹如离弓之箭。低年级仰慕他的小女生开始层出不穷。故事其实就这样结束了。大三的寒假,我在同学的蛊惑下,加了他的qq,略谈之后,我邀请爱狗的他跟我一起遛我的小T。那天我们围着瑜伽山绕了一整圈,俺的小T表现得几近perfect,引来了他的无尽羡慕。我当然没有忘记,这是继初一之后,我们再一次的说话。聊天的话题,从狗狗,到大学,到未来。却没有人提到过去。分别后,我们又重新变成了朋友。我知道他有他的梦想,并且正在努力的奋斗。我也从心里感激他,送给我的那一支玫瑰。 -
青梅竹马
2009-03-06
写于2007年9月21日。贴于mitbbs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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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跟同学吃饭,一起谈笑儿时的快活日子。我就突然想到了我的青梅竹马。
我是生在华工校园里的,儿童时期的很长一段时间却是生活在华工现在的东校区,那时
候是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我一直都念的是华工附小。我的青梅竹马,真真正正是和我一
起长大的。那时候住在城建,却在华工附小念书的人并不是太多。我的大多数同学都住
在华工里面,分布从西二区的鸳鸯楼,到东二区山下的那一群。他们上学放学都很容易
,顺着通向教工澡堂的那条路,走到华工的中心,就差不多到了。中午回家吃饭,睡午
觉,换下午的课本,下午再神清气爽的在一点四十的广播响起后上学。
需要爬山涉水花掉至少半个小时走在乡间小路上的,只有我和他。
我们都住在城建,又是同班同学。一起上学放学,成了我们生活的重要节目。我的这个
青梅竹马并不是又高又帅又会保护我的,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跟我一样高,胖胖的,头
上有两个漩,很调皮,却很憨厚,是可以信赖的朋友。
那个时候,城建和华工之间还是好几个大鱼塘。大概我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虹景花园
才奠基开工的。那个时候华工门口叫关山口,到汉口那边去,真的叫进城。现在从东校
区门口到南大门的那条路两旁,还全是梧桐树,经常有从更“乡下”的地方开过来的装
满稻草的拖拉机。我们两家的家长都不放心我们骑车走那条路去华工,而且还太远,于
是,看着长大了的我们,决定让我们从那时候城建的一个小门出去,穿过几个湾子,再
穿过几个鱼塘,再穿过华工东门外的新湾,从东门进华工去。
这绝对是一条漫长的路。特别是在武汉那漫长的雨季来临的时候,几乎要提前一个小时
出发。那些绕来绕去的路,全是泥路,有时候泥巴还没干,等我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
几乎可以长高十厘米,鞋子底下两坨大泥巴。。。如果等到下大雨,那就更惨了,我们
只能挤公共汽车,那时候开到城建门口的公车屈指可数,我们要背着一天的书挤上汽车
,要放在今天,那绝对是mission impossible。
我和他是一起吃着这种苦长大的。其实现在想起来,那种感觉其实挺好。我总是和他一
起讨论怎样躲过湾子里的大狗,然后派他去偷他妈办公室里的马赛克,放学的时候就可
以在路过池塘的时候在旁边打水漂。在长高十厘米的时候我们在离学校一定距离的地方
找个有台阶的地方把脚下的泥巴刮干净,却还是在进校门的时候引来众人的注目,因为
鞋子裤子上还全是要干不干的黄泥巴。
就这样,还是出过不少事故。比方说仍然没敢及,迟到了。比方说下雨的时候刚刚挤上
公车,车门就关了,然后他的书包被夹在外面,甚至有一次,他的头都被夹在外面,然
后一路从城建门口夹到关山口。比方说在盖房子的下面经过的时候突然掉下一块水泥,
正好砸在他的肩膀上。。。
很奇怪的是,这种事故几乎永远发生在他身上。
我和我的青梅竹马也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我没人玩的时候都会去找他。他就跟我一起打
游戏,或者出去晃,找一块沙地,我俩分别从两头挖,最后把沙挖空,在地底下握手。
他的小胖手总是很暖。以至于我一直长大了,对温暖的手都很有好感。他也“欺负”过
我,我俩都哭过。
印象深刻的一次是那时候我们俩只有一辆小自行车,两个人都想骑,结果只好一个人骑
,一个人在后面跑。有一次轮到我在后面跑,结果学校里的大学生看不下去了,把我们
俩叫下来,把他批评了一番,告诉他要让着女孩子。。。我当然也挺委屈的,不过好像
更委屈的是他,结果他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哭了。
后来跟好友谈起他,说起我们的故事,好友说,真羡慕你,有这样一个没有“性别差异
”的玩伴。的确,在我眼里,青梅竹马似乎都并不能用来形容我们,我们的友谊超越了
性别。后来长大了,不用一起上学的时候,慢慢的不再联络频繁。可是不论什么时候,
看到他,还是觉得他是小时候跟我一起玩的那个憨厚的,调皮的,胖胖的,小男生。 -
一两饭
2009-03-06
写于200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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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大学的时候是从二两饭开始吃起的。记得那个时候总是吃不完那钢碗里所有的米。
小时候老师家长总是告诉我们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于是我终于没有浪费的
习惯。没吃完二两饭,那个负罪感。。。
后来我发现同样是二两饭,食堂和食堂间,是天壤之别。西二的二两饭堆得跟小山似的
,西华的二两饭就没那么多。。。于是我总是去西华,当然还为了西华的非猪肉菜和煎
蛋。
过了没多久,学乖了,开始吃一两饭。每次对着食堂师傅的时候羞涩的说“一两饭”,
那师傅还逗我玩,愣是没给我几粒,我也没多想,就脱口而出,就这么点啊?然后打饭
的师傅会一脸坏笑的再给我加一点。。。
再后来,我发现吃一两饭的女生越来越多。每次都是女生统统排在那一两的窗口前。还
偶尔可以听到前面后面的mm们交流减肥心得。
大学的食堂,的确是没什么油水,虽然现在很怀念。但是那时候经常会刚从东一食堂走
出来,还没走到东华,又饿了。。。我很克制,最多就在东华的小卖部那买一只冰淇淋
,或者锅巴。那一块钱一袋的锅巴,是我最喜欢的零食之一。我一直以为就我如此,后
来有同学告诉我,她干脆是从东一走出来,还没到走东五楼门前,就直接拐进东华再买
一个包子。。。
不过这都是大一的事。女生到了大二,就开始要讲究了,一两饭吃完,是再也不吃别的
了。到大三,寝室流行不吃晚饭,除了一个特别瘦,怎么吃也吃不胖的女生外,其他人
都开始嚷嚷要减肥。那时候,一到晚上9,10点,我们就在寝室里横七竖八的练瑜伽。
只有那个瘦mm一边吃鸡蛋面,巧克力一边看电视剧想增肥。到最后却是,我们也没瘦多
少,但是那个瘦mm却永远70几斤,连八十大关都过不去。
事情就是这么的讽刺。
再回国的时候,总是去吃大餐,怎么都不会再去东一东华,西二西华了。是个什么味道
,模糊得跟小时候的无花果零食一样了。。。 -
模范情书+送教官
2009-03-06
写于2007年6月1日。试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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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认真的听过大学校园里,坐在草地上,抱着吉他唱着的歌,是不完整的大学。
这样说来,我的大学还算及格,因为我就是那个弹吉他的人。我只是做错了一件事。做为一个女生,应该是听歌的,而不是弹唱的那一个。
上大学的时候,我说不上优秀,也谈不上美女。却有一个出众的能力,我学东西特别快,快得惊人。话说刚上大学那阵儿,一直羡慕着印象中大学校园里“破guitar弹起的曲子,有人轻轻的和”这种意境。于是,开始学吉他。估计
大学里想学吉他的人绝对不在少数,真正能拨两下,却还是要些时间的。即便是我,也花了一个星期。买了一本书,自学了一个星期后,我学会了C调里最简单的那几个和弦,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在“草地”上弹唱了。倒是颇有现学现卖的勇气,估计现在是绝无可能再干出这样丢人现眼的事来了。
但是那个时候,估计大家都有自己的”吉他民谣情结“,毕竟都是听着”同桌的你“从中学走到向往的象牙塔的。就我那永不变的C-F-Am-G,却也能搏得为数不少的人的关注。光是背着吉他从人群中走过的那种感觉,就已经是莫大的自我满足了。几年后,我终于发现我在吉他上不可能有任何突破的时候,我终于悟到,其实那个时候,我大概只是追求从背着吉他的背影里流出来的那一股子流浪气息吧。
靠着三分钟的热度,我还是入了门的,初学者所有的曲目,我都可以弹个八九不离十。开始热衷于在诸如”迎新晚会“之类的文艺活动上卖弄一番。初学者的必备曲目里,有一首是《模范情书》。这首歌容易上手,却可以唬到众多的mm们。据说是一唱出来,大部分不懂行的羞涩mm都要上当。这么经典的曲子,我当然不能放过。还算有些节奏感的我,模范情书当然不在话下,很快便像模像样了。我很喜欢这曲子,却有些怅然,这要唱给谁听呢?歌词里太明白不过这是一首唱给mm的歌。于是就苦了我寝室的其他姐妹了。刚开始,她们还新鲜,过了一两个学期,却发现我怎么还是你闲坐窗前的那颗橡树呢?过了模范情书这个level,我就基本上停滞不前了。我下一个用心学习的曲子是《我愿意》,这曲子也还算简单,却带了小许技巧,听起来就已经不完全是初学者的level了。可是我功力毕竟是不够,我愿意,真是愿意了几乎是从大一到大四。后来我一拿出吉他,室友们就开始打趣,是模范情书还是我愿意啊?
吉他真的不是女生玩的,特别是我这种手小的女生。连大横按这个关都过不去。我费劲了力气学会了《我愿意》,却也始终不知道可以唱给谁听。----------------------------------------------------------------------
发信人: shaker (看麦娘), 信区: HUST
标 题: 送教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29 17:35:57 2007)
估计这辈子唯一能跟人民军队有点交集的就是进大学时的军训了。我得承认我18岁的时
候还是花痴得很认真的,跟现在无所谓的态度大相径庭。从高中出来,一下子就认识了
那么多操各种口音的同学,然后一下子就领了绿颜色的军衣,开始军训了。
刚开始大家都不认识,寝室门上还帖着“×营×连×排”谁谁谁。教官住的那间屋子被
叫做“连部”,后来被用作开班会,开年级干部会,各种各样的会,也一直是在走廊喊
一句“开会开会,连部开会了啊”。18岁的女生还是很花痴的,我们第一个被用来8gua
的卧谈话题就是讨论哪个排的教官比较帅。我都觉得我们花痴是因为如果是被放到后来
,这个水平的男生根本不会引起我们的兴趣,可那时候却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我们的教
官好像是从陕西来的,是义务兵,看上去英俊潇洒,说话幽默风趣。偶尔开开玩笑,我
们这帮小女孩,全被迷了去。
一个月的军训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对于那个时候的我们来说,绝对是不短的。我们开
始站军姿,学走正步,学打拳,拉歌,最后还要检阅。教官还要教我们叠被子,还经常
要来检查内务整理得如何。中途隐约记得还开了个烛光晚会什么的,我们和教官一起唱
歌跳舞,弄得十分温馨,现在想起来多少有些好笑。
要说18岁和现在有什么特别大的区别,很重要的一点是,那时候容易动感情。一个月快
过完的时候,我们已经跟教官们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我甚至一想到马上就要和他
们分别了,都会觉得伤感的要命。于是军训结束的那天,照例,校园里开始了“哭送教
官”的一幕戏。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跟着那绿颜色的军车跑了一小段。看见教官从窗
户里伸出头来,向我们招手,似乎眼睛也是红红的呢。
军训完了是国庆。我们在武汉的几个女孩子,还没有从军训的气氛中解离出来的几个女
孩子,还特别去二炮看了我们教官的。去了后才知道他们其实是弄后勤的,平时也就种
个菜什么的,并且有些人生活还挺花天酒地。这一天以后,我才彻底从军训中恢复过来
了。后来再也没有对那些教官们有任何幻想,却听说有人保持信件联系能有一年之长。
后来,我的大学生活才是真正开始了。军训留给我的唯一痕迹是,从那时候起,我似乎
喜欢上了系里的一个男孩子。因为那次烛光晚会上,他唱的歌特别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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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shaker 於 May 29 17:38:38 2007 修改本文·[FROM: 1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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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绝师太的故事
2009-03-06
写于2008年某怀念大学时代的晚上。
发信人: shaker (看麦娘), 信区: HUST
标 题: 灭绝师太们的故事1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24 17:21:08 2008)
最近“迷”上了校内。其实也不是迷上了校内,只是迷上了校内上的“超级玛丽”游戏而已。当然顺便也看看各路人马的八卦。诸如校内或者是facebook之类的东西,一大特点就是,可以跟很久远的朋友,或者从不联系的朋友,瞬间打得火热。于是乎,某天实验间隙,超级玛丽五条命都丧生在第一关的时候,我跑到 “聪哥”那看了一眼。
聪哥是我们班的武汉人,在我印象中,我们班的武汉人(包括我),都跟我们班的“班风”有点格格不入。我们生技013的同学们,从上大学的那一天起,就是以 “勤奋,严谨,求实”的作风闻名的,上起自习,考起试来,让人望而生畏。不过任何样本都不能避免误差点。我们班的几个武汉人,就逃不过误差的命运,总是要被放弃掉的。
就当我一直为武汉人的声誉感到惋惜的时候,聪哥在他的wall上说,他现在是东十一01级唯一的男博士。我当时就笑了,聪哥这个人物,实在是无法和“东十一01级唯一的男博士”这个头衔联系在一起。更有甚者,我了解到,剩下的从来不参加集体活动的,经常一唱一和说笑话的,同样格格不入的,侃兄和小刘沙,居然也在武大读博。
当年和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班风格格不入的人,现在全都在继续攻读XXX学位。剩下的男生们,也都大多在去年和今年拿到了MS学位赚钞票为养家糊口努力。
这些男博士们,还不足以让人兴叹,按聪哥的话说,不够雷人。
而当年我们班28个人中的11个黄蓉,有10个都正在进化成灭绝师太,这就实在是让人眼前一黑了。。。
话说HUST也是一典型的理工科院校,曾经号称男女比例7:1。在学校努力发展文科的年代里,才来了许多学新闻,广告社会学,法学的mm,平衡了一下机械系,电信系,计算机系,自控系的gg数量太多的悲剧。我们学校的生科院,是个异类。在世纪更替的那几年里,男生们都兴去读电信计算机。据说华为还不算壮大的时候,曾经派人在华工,一个一个寝室的敲门,说服那些正在玩游戏的男生们去华为打拼。而理科女生们,特别是像我这样对理工科一窍不通的女生,选择就比较少了。高三的时候,一个冲动,就躲来了生科院。估计像我这样人还不算少,所以生科院的男女比例还是比较正常的,接近1:1。
说到这里,不得不为某些男生们欣赏女生的眼光感到悲哀,记得当年军训的时候,我在路上偷听到我们系某俩男生的对话,一个说,咱们系的女生还挺多的啊,一个说,光有数量没有质量管什么用。。。作为报复,我至今没有跟那个男生说过一句话,并且完全不记得那个男生的名字。
七年前的那个秋天,11个刚刚晋级为“黄蓉”的女生,从五湖四海,聚集到了紫菘13栋3楼东边的那个角落。
大姐
第一个,说说我们大姐吧。我们大姐,之所以叫大姐,是因为她在我们寝室最“大”。这个大是old而不是big,相反的,她最old,看上去却最瘦小。我手小脚小已经让人笑话了,此大姐比我,还要小一个size,她在国内的时候,都“能且只能”在童鞋柜台找到合适的鞋子。也是,跟我差不多高,但能比我轻30 斤,唉,难怪隔壁班某未知数男老是称我为“老肥鱼”。
大姐很“小”,却来自东北的,啊,那个,铁岭。
我在上大学之前完全不知道铁岭是哪里,大姐告诉我她来自铁岭的时候,用非常标准的铁岭普通话说,“就是赵本山他老家~~~”。。。我才知道了赵本山是铁岭人。
铁岭人大姐很爱哭而且很爱睡觉。大姐哭,永远都是为情所困的哭。报道那天我一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在哭。大姐那么小,那么瘦,哭得那么伤心,我想她一定是舍不得爸爸妈妈,要一个人生活了。后来的一个月里,她经常早上5点就爬起来在电话亭排队打电话,我也以为是打给爸爸妈妈。。。天真如我啊。。。很晚才悟出来,其实想念一个男朋友,更折磨女生脆弱的心灵。
我后来也变得挺爱哭的,那时候我才体会到,哭是一件多么累的事情。每次哭完都是倒头就睡。大姐的睡眠,必须要保证10个小时以上。绝大多数时候有12个小时。没有第一堂课的时候,从头天的10点,睡到第二天的10点,雷打不动。因此,大姐是非常罕见的,不用为黑眼圈烦恼的女人。因此,我们寝室的卧谈,其实并没有太多机会进行,因为怕吵到大姐睡觉。因此,我们一回寝室,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大姐的儿童拖鞋有没有在上铺梯子旁边的地上。因此,回想到她早上5点爬起来打电话,是对爱情的一个多么真挚不做作的诠释。
大姐非常会考试。我这辈子没见过比她更会考试的人。大姐从来不上自习,只留连寝室里电脑上的各种偶像剧。每逢考试,她只需要在考试前酌情看书1至2天(正常时间,绝不熬夜),就可以拿到接近完美的分数。特别是数学物理这种科目,不管怎么考,“从不学习”的大姐永远是90几,让人吐血。
善于考试的大姐成绩最好,于是在大四那年接受了推研,成为了我们最先跳入“灭绝师太”大坑的黄蓉。大姐在东11楼当了3年phd,成为众多学弟学妹的大师姐之后,来了boston,在那个叫做哈佛的地方某实验室里继续研究线虫。
不得不感慨,牛人永远都牛,平凡如我,即便有名校情结,也只能一如既往的在烂校里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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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shaker 於 Oct 24 18:03:27 2008 修改本文·[FROM: 129.123.]发信人: shaker (看麦娘), 信区: HUST
标 题: 灭绝师太的故事2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26 17:46:13 2008)
寝室里第二个有故事的人是蛋蛋。蛋蛋同学的故事基本上都跟爱美有关。的确,当年ZS13栋304的4个妞儿里,蛋蛋是最pp的一个。蛋蛋毫无悬念的拿走了我们寝室“最漂亮女艺人”奖,却对自己非常严格,非常处女座的追求完美。
其表现是。。。减肥。
刚从高中上来的时候,大家普遍比较。。。胖。最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就是蛋蛋。虽然在我看来,蛋蛋同学真的是一点儿也不胖。不过她还是最先开始将减肥付诸于行动了。并且采用了最狠的办法---节食。
蛋蛋节食,有一套十分莫名其妙的理论。她不吃饭,但是吃零食。她买很瘦的白色的裤子,然后把“能不能穿进去”,作为“胖了没有”的评价。蛋蛋不吃饭,经常到达让人心疼的程度。大一到大二的一段时间,蛋蛋每天都只吃馒头+老干妈,外加很多零食,以干果为大。蛋蛋的理论是,干果里有“不饱和脂肪酸”,很有营养。虽说我们都是学生物的,但是却劝不住蛋蛋。那阵子蛋蛋的确眼见着瘦下去了。我们却都声讨她,说,去吃个饭嘛,吃个饭不会怎样的。
蛋蛋是个善良的人。非常非常单纯的善良。她懂得顾及别人的感受,对别人付出,经常不惜自己的任何代价。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对自己这么严格,其实是为了省钱,为了她的他。
事情有时候是很讽刺的。蛋蛋需要这样“省钱”,其实她是家境最好最“富有”的一个。蛋蛋同学瘦下来了。每次回家之后,就会带来很多很多新衣服。质量和数量,都让我们羡慕不已。再加上蛋蛋天生的丽质,她在华工的回头率,即便只是出门打开水时候回头率,都开始猛增。
据说曾经有一位男同学,经过仔细的勘察,发现了我们蛋蛋同学晚上上自习的地方,西五楼。于是乎,每天晚上9点过后便在青年园旁边等待蛋蛋同学曼妙的身影出现,并且持续了一年多之久。当年华工有一神秘人物“选修课王子”,据说此人特别喜欢在选修课上跟女生,特别是漂亮女生搭讪。有一次我们惊讶的发现,蛋蛋同学的手机里居然有选修课王子的电话。。。选修课王子这么一号大人物,居然离我们的生活如此之近。
善良的蛋蛋后来有了一个能让她吃饭的人。她终于不再对自己那么苛刻。最多只是在吃完她挚爱的甜品以后,内疚一番。毕业以后,其实跟她联系最少。我们两个的性格中,都有十分容易激动的成分。当年在一个寝室的时候,就经常就一些十分“严肃”的话题激动的争来辩去,把其他两个人吓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前两年蛋蛋还在武大读硕的时候,有一次她一个师兄来盐湖城开会,蛋蛋问我想要什么,我那阵子怀念儿时岁月,说要踢毽子锻炼身体。结果她师兄给我了一大包毽子,我从来没有一次拥有过这么多毽子。那一刻,我觉得心里被什么融化着。
再后来,蛋蛋从武大毕业,又去了上海读博。
很久很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她的消息也都是支离破碎,道听途说的。
善良的蛋蛋,你一定要每天都开开心心,漂漂亮亮的,而且要比谁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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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129.123.]发信人: shaker (看麦娘), 信区: HUST
标 题: 灭绝师太们的故事3(结)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Nov 2 15:38:02 2008)
上次说完了大姐和蛋蛋的故事,有人看着贴里的这些个还算年轻的phd mm们,不无惋惜的说,那个时候谁知道将来会变成灭绝师太呢?是的,读大学的那几年,什么都没有,但是有青春和时间。那个时候的日子,过得从来都是悠闲的。即便是忙着看书考试上自习,却从来不觉得“时间”的存在。从来没有对时间的流逝而感到恐慌过。
那时候,骑着破自行车从自习楼到食堂再到寝室,觉得这样的日子永远也不会结束,也许这辈子都会这样下去了。
我们的世界曾经小得让人惊讶。
早上去食堂吃热干面,鸡蛋饼,包子。骑车在华工笔直的路上去东五上自习,西十二上课。没课的时候中午提前去食堂,赶在大部队涌过去之前去抢西华的煎蛋,然后再悠哉悠哉的晃回寝室,蹭知心姐姐的电视剧。中午和晚上熄灯之前,是宿舍里的热闹时间。大家串串门,讲讲新鲜事和新鲜八卦。有的时候熄灯之后,好戏才刚刚上演。对门寝室
的女生过生日,买了蛋糕,熄灯以后大家再一起吹蜡烛。那阵子,我们都怀疑她跟我们班另外一男生关系暧昧,干脆索性趁着她过生日八卦一下。结果她居然就大方承认了。
说,“他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个人。”
在华工的青涩岁月里,我们都在慢慢长大。第一次舞会,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某个男生,却硬要放在心里。开始研究怎样让自己变“美”一点。开始逛街,开始买“裙子”而不老是松垮的牛仔裤,甚至还偷偷试很贵的小礼服。看见镜子里从来没见过的自己,发愣。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开始意识到世界不仅仅是学校。不仅仅是学校的自习楼,梧桐树,瑜珈山,青年园?甚至不仅仅是武汉和自己的家乡?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开始从同学,朋友,同学的同学,朋友的朋友那里听说了很多很多没听过的故事。我们开始不满足于现在的这个小小的世界,而想要去追更大的梦。那个时候,我们那么年轻,有什么梦是追不到的呢?
兔子是旁边寝室的北京人。兔子有与生俱来的对北大的爱。她当初只差一点点就可以上北大了,却阴差阳错的来到武汉。兔子成为了我们班最努力的人之一。她对知识,各种各样知识,有让人敬佩的热情。我跟她一起尝试过认华工的各种各样的植物。她还不满足华工开的生物课,就去武大听。而有一次而她从北京回来,告诉我,她去逛了好多好多北京的古庙,不知名的庙,然后告诉我它们各自不同的历史,整理了足足有一个大文件夹。大四那年,她终于如愿保送到北大,开始在给我的email中讲述她的新北大故事。
对面寝室的女孩子们,身上带着属于华工学生的朴实。当年我们到处疯吃疯玩的时候,她们却活得很简单。后来我的梦飞得很高很高,我甚至开始不知道如果现实和梦想不一样,要如何生活。这时候,我才慢慢开始体会到,有时候生活就是简简单单慢慢过的。现在想起来,也许是因为她们体验过更多生活的艰苦,所以很小就知道生活是什么了吧。所以她们一直都很努力的在过。专注于当下的事情,满足于属于自己的幸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真的是长大了。集体在生活的权重中越来越小,大家都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大部分人都在恋爱,有些人开始结婚。我们开始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世界那么大,我们却开始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灭绝师太的故事,其实还远没有讲完。我甚至都还没有提到我的知心姐姐。我想,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吧。
再过十年吧,那时候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时候,我再来讲我们优雅,美丽的,灭绝师太们的故事,给大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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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shaker 於 Nov 2 15:39:27 2008 修改本文·[FROM: 129.123.]







